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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海门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
来源: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5-06-30 字体:[ ]

时 间:2025年6月30日上午10:00

主 题:2025年海门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地 点:海门区新教育小学报告厅

发布人:黄颖泉 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主持人:施振伟 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邀请媒体:海门日报、海门人民广播电台、海门电视台、海门发布

图文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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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振伟: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今天一起来关注一下今年我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的招生工作,向各位发布《2025年海门区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下面我先介绍一下出席本次发布活动的领导: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黄颖泉

今天主要有三项议程。一是由请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黄颖泉介绍今年招生政策和工作要求;二是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基教科副科长花韡介绍幼儿园、小学及初中招生文件的相关内容;三是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请黄颖泉副局长介绍今年招生工作的相关情况。

黄颖泉: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2025年海门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188体育招生工作的决策部署,解读我区今年的招生政策,明确工作要求,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规范、有序进行。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把握招生工作新要求

近年来,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和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不断增长,招生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挑战。从政策层面看,国家对教育公平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要求我们必须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保障特殊群体入学权利。从我区实际情况看,今年幼儿园预计有3600名适龄儿童入园,小学有7000名,初中有9000名,招生任务依然艰巨。同时,城区人口增长较快,部分学校学位紧张,招生工作压力较大。

在这样的形势下,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招生工作的重要性。招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明确重点,落实招生工作各项任务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1.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各初中、小学和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划定的施教区或服务区范围招生,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城区学校继续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方式,合理确定招生范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全面实行免试入学,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等作为招生依据。

2.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中南中学(初中部)、中南新世纪小学等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审批的招生计划、范围和方式进行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提前招生、“掐尖”招生,严禁超出审批范围招生,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入学,确保招生公平公正。

3.保障特殊群体入学权利。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按照“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原则,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就近随班就读。对于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要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要采取送教上门方式实施义务教育。要保障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权利,对外来随迁子女入学进行统筹安排。符合《来海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就学工作办法》条件的,要确保其在我区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不得拒绝入学。要关注困难困境学生上学问题。要全面摸底排查家庭困难的适龄儿童,做好资助工作,确保不让一个孩子因为家庭困难辍学失学。要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

(二)优化招生服务流程

1. 推进线上报名工作。继续使用“无线海门”或“苏服办”APP招生入学平台,实行户籍、房产、个人信息等数据集中验审。家长可通过智能手机登录平台,按照流程进行入学申请,减少线下办理环节,提高招生效率。各校(园)要加强对线上报名的指导和服务,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线上报名流程和操作方法,及时解答家长的疑问,确保家长能够顺利完成报名。

2.做好线下审核和录取工作。对于线上报名不成功的学生家长,要允许其携相关材料到施教区学校进行线下报名。学校要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工作,严格按照招生政策和条件进行审核,确保审核结果准确无误。要合理安排现场验审时间,优化验审流程,提高验审效率,为家长提供便捷的服务。通过现场验审的学生,要及时发放入学通知书,让家长和学生放心。

(三)强化招生工作监管

1.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切实加强对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招生计划的学校,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严肃招生纪律。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坚持学生资源和任课教师资源配置均衡的原则,严格执行平行分班制度,严禁以任何名义分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等,促进教育公平。要加强对学籍管理的监督检查,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强化保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明确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形成分工明确、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要制定详细的招生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招生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判和分析,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二)做好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做到“五公开”。要通过新闻发布会、家长会、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做好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及时宣传招生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买卖学位案例:学校务必提醒家长注意通过短期房屋交易入学的风险)

(三)强化监督检查。区教体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全过程实施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要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同志们,招生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做好2025年招生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我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施振伟:

谢谢黄局长!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基教科副科长花韡介绍幼儿园、小学招生文件的相关内容。

花韡:

2025年海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188体育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更高水平的优质普及普惠发展,不断完善科学、明晰、便利的入学制度,切实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积极、稳妥、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现代化教育。

二、招生年龄界限

婴幼班:2022年9月1日~2023年2月28日出生的儿童;

小班: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中班: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大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三、招生办法

1.区镇幼儿园招生

(1)招生对象:2025年6月底前户籍在本区镇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幼儿。

(2)幼儿园服务区范围为本区镇行政区域,辖区内有两所及以上幼儿园的,服务区划分与招生方式由区镇政府研究确定。

(3)区镇幼儿园招生在当地区镇政府主持下做好招生对象的审核、入园工作。

2.城区幼儿园招生

(1)招生对象:2025年6月底前户籍在城区幼儿园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幼儿。具体分两种对象:

第一类:“两证”齐全,即户籍和房产证都在服务区范围内的(须本人或父母亲的住宅房产证)。

第二类:户籍在服务区范围内但没有房产证。

(2)城区各幼儿园服务区范围(不包含婴幼班招生)

第一类对象服务区范围(单园划片)

东洲幼儿园:

①静海路以东,日新河以西,解放路以南,人民路以北;

②宏伟河以东,日新河以西,青海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③光明路以东,静海路以西,人民西路以南,圩角路以北;

④静海路以东,日新河以西,人民路以南,秀山路以北。

月亮湾幼儿园(东洲幼儿园分园):

富江路以东,江海路以西,北京路以南,上海路以北。

实验幼儿园:

江海路以东,宏伟河以西,丝绸路以南,健康路以北。

海西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分园):

①宋季河以东,东洲河以西,北海路以南,丝绸路以北;

②宋季河以东,富江路以西,丝绸路以南,新海路以北。

府南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分园):

①张謇大道以东,长江南路以西,北京中路以南,长江以北。

②长江南路以东,嘉陵江南路以西,东布洲中路以南,长江以北;

③圩角河以东,张謇大道以西,南京中路以南,上海路以北。

机关幼儿园(含光华分园):

①海兴路以东,东洲河以西,人民西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②东洲河以东,静海路以西,圩角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③东洲河以东,光明路以西,人民路以南,通沙河以北;

④江海南路以东,东洲河以西,南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天玺幼儿园(机关幼儿园分园):

海兴路以东,江海南路以西,南海路以南,十三号横河以北;

②富江路以东,海兴路以西,南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海南幼儿园:

① 静海路以东,长江路以西,秀山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②圩角河以东,张謇大道以西,东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龙信幼儿园(海南幼儿园分园):

①长江路以东,嘉陵江路以西,黄海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②越秀路以东,珠江路以西,南海路以南,东海路以北。

江城幼儿园(海南幼儿园分园):

张謇大道以东,日新河以西,南海路以南,东海路以北。

少年宫幼儿园:

①日新河以东,嘉陵江路以西,青海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②日新河以东,长江路以西,解放路以南,秀山路以北;

③长江路以东,珠江路以西,解放路以南,黄海路以北。

民生幼儿园(少年宫幼儿园分园):

浦江路以东,民生路以西,黄海路以南,东海路以北。

浦江幼儿园(少年宫幼儿园分园):

①瑞江路以东,浦江路以西,黄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②浦江路以东,民生路以西,东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通源幼儿园:

①长江路以东,瑞江路以西,北海路以南,青海路以北;

②嘉陵江路以东,瑞江路以西,青海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③日新河以东,长江路以西,青海路以北,海门河以南;

④珠江路以东,瑞江路以西,解放路以南,黄海路以北。

雅居乐幼儿园(通源幼儿园分园):

①嘉陵江路以东,瑞江路以西,黄海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②珠江路以东,瑞江路以西,南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③嘉陵江路以东,珠江路以西,东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锦绣幼儿园:

①宏伟河以东,狮山路以西,丝绸路以南,青海路以北;

②江海路以东,日新河以西,海门河以南,丝绸路以北;

③江海路以东,长江路以西,北海路以南,海门河以北。

锦苑幼儿园(锦绣幼儿园分园):

① 日新河以东,嘉陵江路以西,东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②张謇大道以东,日新河以西,东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龙信第二幼儿园(锦绣幼儿园分园):

①长江南路以东,珠江路以西,北京中路以南,东布洲路以北;

②珠江路以东,浦江路以西,南京中路以南,东布洲路以北。

开发区幼儿园:

瑞江路以东,民生河以西,北海路以南,黄海路以北。

浦瑞幼儿园(开发区幼儿园分园):

①珠江路以东,浦江路以西,北京路以南,南京路以北;

②浦江路以东,民生河以西,北京路以南,东布洲路以北。

能仁幼儿园:

①宋季河以东,岷江中路以西,新海路以南,人民西路以北;

②海兴路以东,江海路以西,丝绸路以南,人民西路以北;

③江海路以东,静海路以西,解放中路以南,人民西路以北。

五港幼儿园(能仁幼儿园分园):

宋季河以东,岷江中路以西,人民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岷江中路以东,海兴路以西,十二号横河以南,黄海中路以北。

红海幼儿园(能仁幼儿园分园):

东洲河以东,瑞江路以西,S336绕城公路以南,北海路以北。

第一类对象服务区范围(多园划片)

①狮山路以东,日新河以西,丝绸路以南,青海路以北(东洲幼儿园、锦绣幼儿园双学区)。

②圩角河以东,张謇大道以西,南海路以南,东海路以北(海南幼儿园、机关幼儿园、机关幼儿园光华分园双学区)。

③江海路以东,宏伟河以西,健康路以南,解放路以北(实验幼儿园、东洲幼儿园双学区)。

④江海南路以东,张謇大道以西,北京中路以南,南京中路以北(府南幼儿园、海南幼儿园双学区)。

⑤江海南路以东,圩角河以西,南京中路以南,上海路以北(府南幼儿园、海南幼儿园双学区)。

⑥富江路以东,海兴路以西,丝绸路以南,新海路以北(海西幼儿园、能仁幼儿园双学区)。

⑦海兴路以东,江海南路以西,十三号横河以南,北京路以北(机关幼儿园、天玺幼儿园双学区)。

⑧南海路以北,黄海路以南,海兴路以西,岷江路以东(五港幼儿园、天玺幼儿园双学区)。

⑨岷江中路以东,海兴路以西,人民西路以南,十二号横河以北(五港幼儿园、蓓蕾幼儿园双学区)。

⑩岷江中路以东,海兴路以西,新海路以南,人民西路以北(能仁幼儿园、蓓蕾幼儿园双学区)。

第二类对象服务区范围

户籍在城区幼儿园服务范围内,但不能提供幼儿本人或父母亲的住宅房产证等相关证明的适龄幼儿,日新河以东到裕春幼儿园、浦瑞幼儿园登记;日新河以西到蓓蕾幼儿园登记,登记后上报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

(3)有关规定

①对因本人或监护人住房在城区幼儿园服务范围内(以房产证为准),户籍不在服务区的,同样可以在线上提交申请。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领导组按程序审核认定,学校不得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钱物。

②因城市建设等原因,原城区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拆迁安置

到服务区以外范围,或者拆迁后还没有安置的对象可以到原住宅的服务区幼儿园报名,根据提供的有效拆迁证明照顾安排就读。

③入学时不成套住宅房产证载明的面积须不少于50平方米。

④对一份房产证多人占有份额的,持有人之间须是直系亲属,不少于成套住宅房产证载明的面积50%或拥有不少于30平方米的面积。与直系亲属以外的其他人共有产权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⑤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确无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入学的,其本人和法定监护人双方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城区无房证明,并通过户口簿等材料证明三代人的亲属关系。

⑥一份房产证三年内只享受一户子女的入学机会。

四、有关政策

1军队转业干部、现役军人、当地驻军人员子女,烈士和因公牺牲伤残军人或公安民警子女的入学、转学,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各地来海任职或挂职人员子女入学、转学,由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至属地所在公办幼儿园就读。

3全区领军企业、经认定的科创型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落户海门的重特大产业项目投资主体的主要管理人员,引进的重点人才子女就学,按《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188体育调整“就学绿色通道”的通知》执行;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海门区党的组织工作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七项措施》(海委组发〔2019〕29号)文件精神执行;海工装备和邮轮产业人才子女入学按《海门区188体育促进海工装备和邮轮产业人才发展和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海办〔2019〕109号)文件精神执行。重特大项目员工子女入学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4符合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的国内外来海投资者和投资企业主要管理人员,以及持有特聘工作证的海门区外来专业技术人员,其子女享受本区居民同等待遇,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至属地所在公办幼儿园就读。

5来城区就业人员小班学龄前子女要求在城区入园的需提供如下资料:

①能证明父子或母子关系的户口簿、身份证;

②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且在居住证所在地居住满1年以上;

③父母务工证明或其它合法经营的相关工作证明。合法经营者需提供营业执照和1年以上纳税证明;务工证明以人社局认定的劳动合同为准,同时需提供父母一方连续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且报名当月仍处于持续缴费状态)。从事租地种植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必须提供区镇、村开具的从事1年以上就业的二级证明;

④提供16周岁以下海门区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

暂住证在海门城区范围内的,就近安排在裕春幼儿园、浦瑞幼儿园、蓓蕾幼儿园。

暂住证在其他区镇服务区范围内的,由区镇妥善安排。

五、时间部署

1.招生准备:

5月15日前完成全区生源调研。

6月份出台招生工作意见,公布服务范围,各区镇的服务范围由各区镇政府划定。

2.招生录取:

招生工作开始后,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监护人7月1日~7月6日通过“无线海门”或“苏服办”APP进行线上注册、报名,完成相关入园申请。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或招生政策咨询,请拨打“无线海门”、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和“海门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各招生幼儿园的咨询电话。线上报名不成功的幼儿家长携相关材料于7月7日到各施教区幼儿园进行线下报名。

7月8日,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领导组将通过审核的幼儿名册下发幼儿园。

7月9日~10日,幼儿园对通过初审的幼儿进行现场验审。通过现场验审的幼儿领取入园通知书。

8月16日~17日,各园集中办理新生补录和插班转园手续,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领导组将通过审核的幼儿名册下发幼儿园。

六、工作要求

1各园均衡分班,每班班额婴幼班20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混合班40人。如服务区内幼儿人数较少,在满足服务区幼儿入园的情况下,可适当照顾有特殊困难的入园需求,如服务区内幼儿人数较多,可上报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领导组协调安排。

2严禁招收不足入园年龄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凡以虚假信息进入学籍档案的,追究园长及相关人员责任。

3各园要细致做好房产证、户口簿及其他材料的审核工作。

4规范招生行为。各幼儿园不得接收无规范手续的非服务区范围内的幼儿就读,严禁无序、不规范招生。区委教育纪工委对招生全过程实施监督。

5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各项收费政策,不得擅设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禁乱收费。

幼儿园的招生工作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幼儿园要加强领导,重视招生政策的宣传,认真制订招生办法,切实做好招生的每一项工作。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确保今年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圆满完成。

2025年海门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市188体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能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规范、有序”,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现代化教育。

二、工作目标

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优化招生平台,完善信息比对审核功能。强化过程监管,明晰入学条件,科学设置招生流程,严格线上线下审核。全面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任何小学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确保儿童、少年依法接受教育。

2.坚持公平公开。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做好宣传引导,创新开放平台,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环节、流程、时间节点、实施办法等相关信息,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做好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3.坚持科学规划。做好生源调查摸底工作,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依据我区小学生源情况,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要求,科学划定2025年各小学招生片区范围。

4.坚持服务群众。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的原则,各小学不得要求家长提供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材料。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的原则,学校采集学生基本信息,不得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不得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四、招生办法

1招生的年龄界限

小学起始年级招生的年龄界限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2区镇小学的招生

(1)招生对象:2025年6月底前,户籍在本区镇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来海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

(2)施教区的划分:辖区内有两所及以上小学的,施教区划分与招生方式由区镇研究确定,并报区教体局备案。

(3)新生录取:在区镇政府(管委会)主持下做好招生对象的审核、录取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等工作。

3城区小学的招生

(1)招生对象:2025年6月底前,户籍在城区小学施教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具体分两种对象:

第一种:“两证”齐全的,即户籍和房产证都在施教范围内的(须本人或父母亲的住宅房产证,下同);

第二种:户籍在施教范围但没有房产证的。

(2)城区小学施教范围

第一种对象施教范围

实验小学:

①江海路以东,宏伟河以西,海门河以南,健康路以北;

②东洲河以东,江海路以西,丝绸路以南,新海路以北。

张謇小学:

①东洲河以东,瑞江路以西,北海路以北,S336绕城公路以南;

②东洲河以东,长江路以西,北海路以南,海门河以北。此施教区内学生也可选择育才小学。

③长江路以东,瑞江路以西,北海路以南,海门河以北。此施教区内学生也可选择通源小学。

第一实验小学:

①宋季河以东,海兴路以西,秀山路以南,黄海路以北;

②宋季河以东,江海路以西,黄海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③宋季河以东,东洲河以西,南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能仁小学:

①宋季河以东,东洲河以西,北海路以南,人民西路以北;

②宋季河以东,静安路以西,人民西路以南,秀山路以北。

海师附小:

①江海路以东,宏伟河以西,健康路以南,锦绣路、东洲河以北;

②东洲河以东,江海路以西,新海路以南,东洲河以北;

③静安路以东,越秀路以西,东洲河、锦绣路、人民路以南,秀山路以北;

④海兴路以东,江海路以西,秀山路以南,黄海西路以北;

⑤江海路以东,东洲河以西,秀山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育才小学:

①宏伟河以东,日新河以西,海门河以南,人民路以北;

②东洲河以东,长江路以西,北海路以南,海门河以北。

此施教区内学生也可选择张謇小学。

海南小学:

①东洲河以东,日新河以西,秀山路以南,东海路以北;

②东洲河以东,张謇大道以西,东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东洲小学:

①日新河以东,瑞江路以西,解放路以南,秀山路以北;

日新河以东,嘉陵江路以西,青海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瑞江路以西,人民中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瑞江路以西,嘉陵江路以东,秀山路以南,黄海路以北。

此施教区内学生也可选择新教育小学。

东洲长江路小学:

东洲河以东,民生路以西,北京路以南,长江以北。

新教育小学:

①黄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民生路以西,嘉陵江路以

东;

②瑞江路以西,嘉陵江路以东,秀山路以南,黄海路以北。此施教区内学生也可选择东洲小学。

通源小学:

① 日新河以东,瑞江路以西,海门河以南,青海路以北;

嘉陵江路以东,瑞江路以西,青海路以南,解放路转人民

中路以北;

③长江路以东,瑞江路以西,北海路以南,海门河以北。此施教区内学生也可选择张謇小学。

实验学校附属小学:

① 新河以东,嘉陵江路以西,秀山路以南,东海路以北;

张謇大道以东,嘉陵江路以西,东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聚贤小学:

宋季河以东,东洲河以西,北京路以南,长江以北。

开发区小学:

①瑞江路以东,民生路以西,开发区与叠石桥国际家纺产业园区交界以南,黄海路以北;

②民生路以东,大脚河以西,开发区与叠石桥国际家纺产业园区交界以南,长江以北。

第二种对象施教范围

户籍在城区小学施教范围内,但不能提供住宅房产证相关证明材料的,日新河以东的统一到开发区小学报名就读;日新河以西的统一到能仁小学报名就读。

(3)有关规定

①对因本人或监护人住房在城区小学施教区范围内(以房产证为准),户籍不在施教区的,同样可以在网上提交申请。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领导组按程序审核认定,学校不得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钱物。

②因城市建设等原因,原城区小学施教范围内、拆迁安置至施教范围外的,可以向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领导组提出申请,根据施教范围按就近原则照顾安排城区小学就读。北部新城的拆迁安置参照执行。

③入学时不成套住宅房产证载明的面积须不少于50平方米。

④对一份房产证多人占有份额的,持有人之间须是直系亲属,不少于成套住宅房产证载明的面积50%或拥有不少于30平方米的面积。与直系亲属以外的其他人共有产权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⑤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确无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入学的,其本人和法定监护人双方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城区无房证明,并通过户口簿等材料证明三代人的亲属关系。  

⑥一份房产证六年内只享受一户子女的入学机会。

4民办小学的招生

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文件精神,中南新世纪学校招收一年级新生140人。民办学校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掐尖”招生,不得超出审批范围招生;招生数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录取时如报名人数不满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如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在相关部门监督下,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五、有关政策

1.军队转业干部、现役军人、当地驻军人员子女,烈士和因公牺牲伤残军人或公安民警子女的入学、转学,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各地来海任职或挂职人员子女入学、转学,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至属地所在公办学校就读。

3.全区领军企业、经认定的科创型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落户海门的重特大产业项目投资主体的主要管理人员,引进的重点人才子女就学,按《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188体育调整“就学绿色通道”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海门区党的组织工作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七项措施》(海委组发〔2019〕29号)文件精神执行。海工装备和邮轮产业人才子女入学按《海门区188体育促进海工装备和邮轮产业人才发展和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海办〔2019〕109号)文件精神执行。重特大项目员工子女入学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4.符合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的国内外来海投资者和投资企业主要管理人员,以及持有特聘工作证的海门区外来专业技术人员,其子女就学享受本区居民同等待遇,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至属地所在公办学校就读。

5.来海务工就业人员子女要求在我区就学的,按《来海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就学工作办法》精神执行。

六、时间部署

1. 招生准备:

5月15日前完成全区生源调研。

6月份出台招生工作意见,公布服务范围,各区镇的服务范围由各区镇政府划定。

2. 招生录取:

招生工作开始后,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或法定监护人7月1日7月6日通过“无线海门”或“苏服办”APP进行线上注册、报名,完成相关入学申请。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或招生政策咨询,请拨打“无线海门”、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和“海门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各招生学校的咨询电话。线上报名不成功的学生家长携相关材料于7月7日到各施教区学校进行线下报名。

7月8日,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领导组对线上和线下报名学生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册下发学校。

7月9日~10日,学校对通过初审的学生进行现场验审。通过现场验审的学生领取入学通知书。

8月16日~17日,各校集中办理新生补录和插班转学手续,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领导组将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册下发学校。

七、工作要求

1.全区公办小学一律实行免试、划片招生,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适龄儿童的入学率达100%。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等作为招生依据。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招生中不得歧视和拒绝各类残疾儿童。

2.各校主动公布招生咨询电话,线上报名期间做好解释、服务等相关工作;线下审核期间做好房产证、户口簿及其他材料的审核工作。

3.严禁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提前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档案。

4.依法实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全区各小学受当地人民政府委托,原则上最迟在7月30日前,将小学入学通知书发放至应当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5.规范招生行为。各小学不得接收无规范手续的非施教范围内的学生就读,严禁无序、不规范招生。

6.均衡分班。根据学生资源配置均衡、任课教师资源配置均衡的原则严格执行平行分班,严格控制班额,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实验班等。

7.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各项收费政策,不得擅设收费项目。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

小学招生工作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小学要加强领导,重视招生政策的宣传,认真制订招生办法,切实做好招生的每一项工作。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确保今年全区小学招生工作圆满完成。

施振伟:

谢谢花科长,下面进入提问环节,各位记者可以向出席发布会的有关同志进行提问,提问时请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1.幼儿园、小学和初中的新生家长如何进行报名?

答:为规范报名操作,提高报名效率,2025年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通过阳光招生平台。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或法定监护人通过“无线海门”或“苏服办”APP进行线上注册、报名,完成相关入学申请。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或招生政策咨询,请拨打“无线海门”、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和“海门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各招生学校的咨询电话。线上报名不成功的学生家长携相关材料于7月7日到各施教区学校进行线下报名。

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或招生政策咨询,请拨打无线海门、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和海门新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各招生学校的咨询电话,学校安排工作人员解答相关问题。

2. 2025年拆迁户的子女就学安排有没有变化?

答:因城市建设等原因,原城区幼儿园、小学、初中施教范围内拆迁安置至施教范围外的,可以向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领导组提出申请,根据施教范围,按就近原则照顾安排城区幼儿园、小学、初中就读。可以安排在原搬迁地的所在的学区,也可以安排到新购房地址所在的学区。此外,拆迁户在交房1年后不再享受拆迁户待遇。

3.2025年对期房业主子女入学问题如何安排?

答:根据《188体育期房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的实施意见》(海住建发〔2025〕31号),购房群体购买的商品住房,不具备办理不动产权条件的,购房者凭网签备案合同、全款缴纳证明、户口簿、网签备案合同不撤销声明等材料,向开发商提出入学申请,并签订网签备案合同不撤销声明。开发商汇总后提交给区教体局审核。

4.海门区教体局2025年对学校分班有哪些规定?

答:今年教体局要求各校坚持均衡分班。根据学生资源配置均衡、任课教师资源配置均衡的原则严格执行平行分班,严格控制班额,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实验班等。

5.海门区教体局如何保证保障今年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答:2025年,海门区教体局坚持依法招生,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一是努力做到“阳光招生”,明晰入学条件,科学设置流程,优化招生平台,精准采集信息,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家长少跑腿”;二是强化过程监管,严格线上线下审核,全面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施振伟:

感谢大家对海门教育的关心和支持,今天的记者提问就安排到这里。如果媒体记者还有相关问题,欢迎会后和教体局的相关领导或科室作进一步的交流。

本次活动到此结束,谢谢大家!